迟子建从黄山下来的当夜,参加笔会的朋友们到太平县的金深谷酒店小聚。由于在炎热的七月喝到了爽口而久盼的冰镇啤酒,各色小菜又比较可口,所以大家吃喝了一会儿便兴致盎然,跳舞的跳舞,唱歌的唱歌。叶兆言大概不善歌舞,也不善酒,所以只有他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,我便过去和他聊天。刚说了一会儿,当地的一位作者举着一杯酒朝我走来,他才二十出头的样子,很瘦弱,眼神有些忧郁,大概由于贪杯过甚,脸色出奇的红,这使得他脸颊上的青春痘尤为明显。他说:“迟老师,能和你喝一杯吗?”我说:“当然。”我举起了酒杯。他又说:“经常看你的东西。”我点点头,和他碰了杯。他将酒一饮而尽,然后突然对我说:“再过三年,中国文坛如果还没留下我的名字,我就去自杀。”说完,他努力冲我笑了一下,便擎着空杯回他的座位了。我目瞪口呆、哑口无言。叶兆言也现出无话可说的神态。我至今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但他肯定是有名字的,而且他操持着他名字存活的大权。他的名字也许是父辈们给的,也许是他成人后嫌原名不好而又自己另起了名字,但这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名字的青年。一个人可以有多种名字。对于作家来说,文坛只是承认了他的一个名字,那只能说是他名字的一部分。他们还可以有其他的一些名字潜伏在俗世生活中,而且根深蒂固。比如作家的老母亲可以唤儿子的乳名,作家的妻子或丈夫可以唤对方的昵称,作家的朋友们可以将一个有趣的绰号安到作家头上,并且口口声声叫着,亲切而随意。事业的成功其实只是人生活的一部分,人更大的部分是隐藏在爱情、友情、亲情之中,隐藏在柴米油盐、婚丧嫁娶一类平常琐事中。所以,只看重人的名字的一个单一部分,显然是过于偏颇了。自杀大约是年轻人在不如意时都做过的一个诗意梦想。其实那时骨子里并没有把自杀看成一种生命的结束,而是把它看成一个美丽的行为方式,或者说,是沾染了年轻人虚荣、浪漫色彩的一种幻想。我也曾做过这样的梦。我在大兴安岭师专上二年级的时候,突然被一种可怕的疾病缠绕了。我整日头晕目眩,到医院做了各项检查,医生说我心跳、血压、身体各器官一切正常,最后他诊断我神经系统出了毛病。我恐惧至极,心想自己不就是精神病患者了吗?无论在教室、操场还是食堂,无论见到人还是物,我都恍恍惚惚,常把一个人看成两三个。我沉默寡言,忧心忡忡,眩晕日重一日,我绝望了。端午节的那一天,天空飘着冷冷的雨,我一个人来到学校北坡的山上。空气真是好极了,满目都是苍翠欲滴的绿树。我走到一面山崖下,我望见了崖顶盛开着的一枝金黄色的野花,在雨中它显得如此炫目动人。崖底到崖顶,大约有五米的距离,崖壁很陡,几乎是寸草不生。我对自己说,你若能摘到那朵花,你就活下去;你若摘不到它,那么就去死。没有任何祈祷,我痴痴地望着那朵花,努力向崖顶、向那朵附托着我灵魂的黄花攀去。我至今不知自己是如何飞快而奇迹般地攀到崖顶抓住那朵花的,雨天中石壁很滑,可我居然熟稔沉着地爬了上去,并且摘到了那朵花。我对生命又充满了信心。从此之后,我非常喜欢金黄色的东西,它明亮忧伤,改变了我的人生。